很多港人正面對破產程序的時候,第一個需要直面的問題是:「我仲可唔可以交租?俾唔俾到家用?」而破產人士中常見對生活費的誤解,是以為破產生活費報得愈低愈好,或者反過來想盡報所有開支。在過往的案例中,破產受託人(Trustee)及破產管理署(Official Receiver’s Office)審批破產生活費時,並非單純接受申請人的說法,而是有一套可操作的審批邏輯。過往文章已經同大家分享過很多破產的基本原理與原則,今次文章我會直接從 受託人視角,告訴您:哪些申報方式幾乎一定被問;哪些申報方式容易被要求修改;如何調整才更有可能獲批。

破產生活費的三大審批原則
在破產程序下,破產生活費是在維持基本生存的前提下,剩餘收入須用於還債。受託人審批時,先問自己三個問題:
| 審批問題 | 含意 |
| 1.呢筆開支是否不可或缺? | 沒有它,破產人士能否基本生活? |
| 2.金額是否明顯高於社會一般水平? | 會與統計處人均開支、同區租金等比較 |
| 3.是否有客觀證據? | 租約、轉數記錄、帳單、醫療證明 |
- 建議:
在您填寫任何一項破產生活費之前,先嘗試代入受託人角色,問一次以上三個問題。如果任何一題答不到,就應該先準備解釋或調整金額。
相關文章:破產後資產怎麼辦?可以強積金還債嗎?
破產生活費中的租金申報紅綠燈
租金往往是破產生活費中最大的一筆,也是最容易引起受託人質疑的項目。以下按風險級別分類:
🟢綠色(相對安全)
- 有正式租約、銀行轉數記錄
- 租金不超過同區相似單位的市場中位數約20%內
- 租約名稱與破產人名稱一致
- 單位面積與居住人數相稱(受託人對過大單位非常敏感,單身人士租住三房單位,即使租金便宜也可能被要求搬遷)
🟡黃色(有條件,須附加證明)
- 無正式租約但每月定期轉數給業主
- 與親友同住並支付象徵式租金
- 分租套房但無書面協議
🔴紅色(高危,極易被反對)
- 現金交租且無任何記錄
- 租金明顯高於同區水平(如報$18,000住新界村屋)
- 租約在破產呈請前短時間內新簽且租金異常
提示:如屬🟡或🔴情況,受託人很可能要求您修改破產生活費申報中的「收支對照表」(Statementof Incomeand Expenditure),甚至質疑是否隱藏收入。
注意破產生活費中的家用申報
家用是另一個高爭議項目。很多破產人士認為俾父母家用天經地義,但受託人看的是客觀需要,而非情感。
受託人最常質疑的三種家用申報:
- 父母本身有收入或資產(如物業、退休金、生果金)
解決方法:只申報實際不足之數,或改為代繳直接費用(水電煤、醫療) - 家用金額過高且無分項
解決方法:拆解為膳食、水電、雜費等,並提供參考水平 - 家用以現金支付,無法追蹤
解決方法:改用轉數快或自動轉帳,並保留備註
贍養義務(Legal Obligation)
受託人承認法律上的供養責任,包括:
- 未成年子女
- 無工作能力或無收入的父母
- 法律上仍有贍養責任的前配偶(如離婚程序仍在進行中,或對贍養費/財產分割有疑問,建議諮詢離婚事務所)
- 但受託人不承認送禮或額外零用性質的家用。
提醒:如果家用被受託人認定為不合理或試圖轉移資產,可能導致破產令延長或反對解除破產。
破產生活費中的交通·飲食·保險
除了租金和家用,以下項目同樣常見被要求修改:
交通
- ✅可報:返工所需公共交通(巴士、地鐵)
- ❌不可報:私家車油費、泊車費
- 說明:受託人一般只認可與工作、覆診或必要生活相關的交通開支。假日消閒或搭乘的士(除非有醫療證明)通常會被剔除。
飲食
- ✅可報:基本三餐
- 金額參考:受託人會參考統計處《綜合消費物價指數》中的食品開支,但通常會根據破產人的家庭人數(人均比例)來審批。例如單身人士與四人家庭的每人飲食開支參考水平不同,視乎家庭成員人數而定,不宜直接以為可以報足上限。
- ❌不可報:大量外賣、酒類、高頻外出用膳
保險
- ✅可報:純醫療保險、基本人壽(無現金價值)
- ❌不可報:儲蓄保險、投資相連保險、有保單價值之產品
- 補充:若破產前已購買的儲蓄保單有現金價值,受託人通常會要求退保以償還債務,而非單純「不可報」入生活費。此類保單需配合受託人處理既有保單價值,不能自行決定保留。
- 建議:如不確定某項保險是否可計入破產生活費,應先向受託人查詢,切勿自行扣除。
破產生活費申報中的三項常見疑慮
突發開支的處理機制
突然壞冷氣、生病住院、紅白事等一次性大額開支,不能直接計入每月破產生活費。正確做法是:申請「額外提款」(Ad-hocDrawdown)。遇到大額或特殊支出(如牙科手術、家居維修),應採取「先諮詢、後申報」原則,向受託人提交報價單及解釋,獲批後方可動用款項,避免事後被追討已支出的款項。
加薪/花紅的分配邏輯
如果在破產期間加薪或收到花紅,破產生活費申報並不會自動上調。增加的收入部分,主要會用於償還債務,而非增加個人生活費。受託人會重新審視您的還款能力,這是破產程序的正常機制,不必過度恐懼。
電子支付陷阱
現時流行的支付寶、微信支付、轉數快等電子支付工具,所有轉帳給親友的記錄都會被受託人追問。您必須清楚解釋每一筆轉帳的性質是「代購」、「家用」還是「還款」。無法解釋的轉帳,容易被視為隱藏收入或轉移資產。
同一破產人士的破產生活費,調整前被拒vs調整後獲批
以下是一個綜合真實常見情況的案例對照,展示同一破產人士如何調整破產生活費申報,從被要求修改到最終獲批。
| 項目 | 調整前申報(受託人要求修改) | 調整後申報(獲批) | 關鍵改動原因 |
| 租金(同區一房) | $11,000(無提供市場比較) | $8,500(附3份同區租盤截圖) | 提供客觀參考價 |
| 家用(父母) | $7,000(父母同住公屋) | $3,500+代繳水電煤(約$1,200) | 父母有生果金,非無收入 |
| 膳食 | $4,800(無分項) | $3,000(按統計處人均參考,視家庭人數而定) | 拆分明細及引用官方數據 |
| 交通(返工) | $1,200(包含假日出行) | $750(只計返工22日) | 假日非必要交通被剔除 |
- 結論:
調整前後總破產生活費相差約 $7,750,但調整後的版本反而獲批。證明 合理可證比報得高或報得低更重要。
破產生活費申報自檢清單
這可能決定您的申報會否被反對、要求修改甚至引致延長破產令的關鍵。
三個必須誠實回答的問題
| 問題 | 您需要做到的事 |
| 「我有冇客觀證據?」 | 收據、銀行月結單、轉數快記錄、租約、醫療證明、法庭命令(如離婚贍養費)等 |
| 「呢個金額會唔會令受託人覺得唔合理?」 | 主動對比統計處人均開支、同區租金水平,並考慮家庭人數 |
| 「如果受託人問我點解,我講唔講得出合理原因?」 | 能用簡短說話解釋每一項開支的必要性 |
如果三題之中有任何一題答不到或含糊,請先補齊證據或調整金額,再提交申報。或者諮詢破產事務的專業團隊給予具體的操作建議。
行動清單(供破產人士逐項核對)
- 整理過去3個月銀行及轉數快記錄
- 列出每月固定支出(租金、水電煤、保險)
- 如租金無租約,準備業主書面確認
- 家用改用電子轉帳並保留備註(如:「家用-2026年4月」)
- 如涉及離婚贍養費,準備法庭命令或離婚協議副本
- 保存所有收據至少6個月
- 有疑問先向受託人或破產管理署查詢,不要自行假設
總結
破產不是懲罰,而是一個法律框架下的財務重組機制。能否順利完成破產程序、按時解除破產令,並不取決於您把破產生活費報得多低,而是取決於申報是否 合理、一致、可證明。一份誠實、有依據、經得起受託人審視的破產生活費申報,遠比一份企圖搏過關的表格更能幫助您平穩走完破產程序。請記住:受託人不是您的對立面,而是規則的執行者。用證據說話,就是最好的合作方式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