破產令頒布後,如何向受託人爭取更高額度生活開支?

許多債務人在破產令頒布後會感到迷茫,擔心所有收入都要悉數上繳,家庭會陷入困境。事實上,香港《破產條例》的核心精神是平衡債權人利益與債務人的生存權。破產申請的本質是財務重組,而非生存剝奪。法律明確保障破產人及其供養家屬的合理生活開支。然而,受託人並不了解您的家庭細節,若申報過於籠統,預算有機會被壓至較低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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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產令頒布後,受託人如何審核收入開支表?

當法院正式頒布令狀後,受託人會根據您提交的「收入開支表」來決定每月需上繳的餘額。要爭取更高額度,必須理解受託人的三個審核維度:

  • 必要性(Necessity):該開支是否為維持基本生活所「絕對必須」?例如,租金與水電是必須,但私人會籍或非必要的串流平台訂閱則會被剔除。
  • 合理性(Reasonableness):金額是否符合當前香港大眾的生活水平?例如,子女的補習費用是否有實際收據支持,且金額是否在合理區間?
  • 證據支持(Evidence):這是最重要的實操點。在破產申請過程中,所有口頭陳述若無單據支持,受託人有權不予採信。

在破產令頒布後爭取更高預算的關鍵

在破產令頒布後的填表過程中,以下三個範疇最具爭取空間:

家庭負擔與特殊供養開支

不要只寫一個「家用」總數。您應詳細羅列供養父母的醫療津貼、子女的校車費、午膳費以及必要的課外活動支出。

  • 建議:準備好家人的醫生證明(證明長期病患支出)或學校繳費通知書。如果家人有特殊的健康或飲食需求,應一併說明。

住屋開支與隱形成本

除了租金,管理費、差餉、甚至是必要的維修備用金都應計入申報。

  • 建議:提供有效的租約及最近三個月的水電煤單據。若您居住的地方因環境因素需要較高昂的交通費,必須在備註中詳列。

工作相關的必要開支

如果您從事保險、外送或技術維修,交通費、電話費甚至必要的制服維護都是合理的開支。

  • 建議:養成列印八達通清單的習慣,以真實數據向受託人證明您的工作成本。

香港破產申請的申報委託

破產令頒布後填寫申報差異

下表展示了在破產申請程序中,申報技巧如何直接影響您在破產令頒布後的月留用資金:

項目範疇 隨便填寫的後果 具備數據支持的申報(建議)
膳食費用 被視為單人標準,忽略家庭成員需求 按家庭人數及通脹水平申報,附帶超市單據
醫療儲備 若無預列,突發病痛需從生活費扣除 預列定期檢查及常用藥費,附上醫生建議書
雜項支出 被受託人直接視為「零」預算 分拆理髮、洗滌、個人清潔用品,並保留單據
最終結果 剩餘金額難以應對通脹,生活壓力大 預算相對合理,能應付突發狀況,保留尊嚴

在破產令頒布後如何優化申報細節?

在破產令頒布後的關鍵面談前,請執行以下步驟以優化您的破產申請:

  • 證據收集月:在提交表格前的1至2個月,收集所有微細開支的收據(包括便利店、診所、五金店)。
  • 撰寫「特殊開支說明書」:若有無法用單據體現的開支(如向親友借用物資的維修成本),應另紙清晰解釋其必要性。
  • 預留彈性:申報時應按實際最高水平填寫(而非平均水平),為未來的物價變動預留緩衝。

總結

破產令頒布並不代表您失去了對生活的控制權,而是一個重新學習如何管理資源的過程。透過科學、真實且具備證據支持的申報,您可以與受託人達成一個既符合法律要求、又能維持家庭基本運作的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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